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1、国家级重点产品有: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其中前五类列入总局第一批整治的重点产品。
2、省级重点产品有: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豆芽)、干制海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人造板、汽车配件、蓄电池(含汽车用起动蓄电池)、建筑外窗、建筑防水材料等生产许可证产品。
3、*市级重点产品有: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
(二)重点对象
1、有过质量违法记录,特别是三次以上违法记录的企业;
2、产品被国内外媒体曝光或国外通报召回的企业;
3、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的企业;
4、在去年专项整治中,被责令停产、关停的企业和小作坊,经现场核查存在问题(包括已经整改合格)的人造板等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
5、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生产加工点。
(三)重点区域
五类重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镇(街道)。
(四)重点问题
突出无证查处和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标准及企业明示标准,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未经3c认证出厂销售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
2、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
3、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生产加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
4、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全面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整治目标
(一)列为总局第一批整治的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全部实施监督抽查。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等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
(二)列为省级重点产品整治的食品,应当取得qs认证的包装外销食品100%整合取证和无证查处;列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已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建立并执行原辅料进货索证索票、生产销售台帐、使用添加剂备案、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
(三)列为*市级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摸清底数,落实分类监管,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四)推动“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