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和业务部门之间按职责要求进行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监察机构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强化对财务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大对各类收费、仪器设备采购及其投资效益的审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
3、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充分发挥质监门户网站作用,探索开辟“在线咨询”、“便民问答”一类的互动栏目,为公众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4、保证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落实《信访条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进一步完善行风监督员及企业联系点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正确对待媒体的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
5、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横向部门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加强与人大、政协和检察、审计、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四)深化作风建设
1、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
(1)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政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创新业绩、树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确定质监部门每年的“两创”典型示范项目和重点工作目标,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以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促进部门的作风转变。
(2)加强技术机构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3)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坚持调查研究制度,提倡“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4)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落实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制度,改进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认真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装修、设备配备标准。
(5)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具有质监部门特色的《实施细则》。
2、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深入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积极探索建立“三个安全”风险排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充分发挥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和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两个“链条”,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和产品质量责任追究两个体系;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查处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行为。
(2)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党委、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方针,进一步规范涉农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收费管理,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让措施;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管理,规范委托检验、咨询和培训服务等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3)进一步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重视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加强对学(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纠正乱办班、乱发证、乱收费等行为;积极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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