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健康安全类产品安全。根据总局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好包括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后五类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安全类指标,建立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水泵、电动工具、空压机、电机等专项整治成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明确标识标注、检定计量器具。加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管,重点围绕水泵、空压机、机械密封、助力车、眼镜等产品,进一步提高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加大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力度,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三)抓打假查处。坚持科学执法,打治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假工作机制。密切联系有关部门,强化执法配合,增强执法合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人性化执法,健全“轻微违法首查告知整改”制度,继续实行“三个不查”和“三个不罚”。充分发挥消费者监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以“12365”投诉举报中心为核心的打假举报情报网络。同时,严肃查处各类严重质量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制假售假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开展“农资保质”执法检查;围绕国家扩大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开展建材执法检查;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对电器、电动机等产品开展能效标识执法检查;围绕民生计量,继续深化医疗卫生单位、集贸市场、餐饮业、加油站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四)抓监督检查。以“优在制度、严在执行、重在整改”为原则,把监督抽查的工作重心进一步转变增强工作有效性上。加大区域性质量问题倾向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安排与人民安全健康密切相关的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的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发现问题提早介入,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预见性,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通过培训、整改、处罚等手段相结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不合格产品质量问题。加大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企业曝光等相关制度,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达到“抽查一个产品、提升一个行业”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镇(街道)质监工作队伍建设。举办联络员业务培训会,就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信息宣传等业务进行强化培训,提高质监员的业务能力。同时抓好质监员的年度考核,切实调动质监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召开重点监管行业座谈会。主要是食品、水泵、刀量具、空压机、电动工具、特种设备等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重点行业生产企业,分析当前质量安全形势,征求加强监管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
(三)深入镇(街道)走访调研。结合年度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由局领导带队,走访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就各镇(街道)辖区内企业在产品质量、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四)制订落实应急预案和综合整治措施。根据全市质量安全状况,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监督与服务、治劣与扶优相结合的方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重点镇(街道)或行业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指导与监管。按照《*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对出现预警即时实施整治行动,并对现场应急处理、应急求援、应急装备、立案、结案等均作具体规定。
(五)建立质量安全分片监管责任制度。在建立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按照专职监管与全员共管、稽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