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和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前两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
二、指导思想
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着力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工作分工
(一)学校、幼儿园的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城市建设的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设施、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电梯及市政工程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规划局组织实施;
(三)交通工程行业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五)各镇(街道)实施负责本区域内除上述四个行业外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我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指导和督查,并根据特种设备数据库动态变化,及时向各有关单位通报特种设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
四、排查治理重点
20*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中还未完成治理的隐患;在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起重机械和违法充装气瓶、违法检验气瓶等违法行为中发现的隐患;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以及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未办理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等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底前)。在20*年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年”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和再治理。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至9月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落实特种设备企业的主体责任,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促进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号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隐患闭环管理。同时,要根据“清明”、“五一”、“六一”、“十一”以及暑期旅游高峰期等节假日的特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重点风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对以排查出的隐患或未整改到位的企业,采取挂牌跟踪、落实责任、限期治理、挂牌督办、行政执法、强制停用等措施,切实消除特种设备的事故隐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10月中旬,我局将适时组织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区域进行督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推动情况、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事故处理中执行“四不放过”的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做好台州市考核验收组对我市抽查、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依然严峻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要切实提高对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