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村庄整治,到11月初,基本完成目标任务。明确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农民建房与 “应拆未拆”老屋整治相挂钩。各村要加大应拆未拆老屋的拆除力度,充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资源、保障农民建房用地的需求。要通过开展应拆未拆老屋普查;确定拆除对象,并出台相应的实施政策对“应拆未拆”老屋进行分类处理。为加大“应拆未拆”老屋拆除力度,7月、9月全街道将组织开展拆除月活动。各村要自行组织一批拆除,到9月底仍未达到专项行动要求的,要上报拆除花名册,说明情况,在10月底前务必完成任务。
3、抓好“三规”衔接工作。把“三规”衔接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来抓,贯穿行动的全过程。要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全面开展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工作,在农保调整及安排用地指标时,把农民建房作为重点的民生工程优先予以保障,从空间和资源上保障农民建房。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1、对照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检查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确保任务完成。
2、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3、对活动中涌观出来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进行宣传、交流和推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街道已建立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街道洪智军主任任组长,张文军、李新福、缪宏勇任副组长,各办、各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以各片为单位,片长负全责,联片领导片负责制,驻村干部包干制的原则,各村干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互相配合,严格落实农民建房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街道领导小组为本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配合各村做好用地报批、“应拆未拆”老屋统一实施拆除、“三规”合一的牵头工作,并搞好本次专项行动的协调。
2、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营造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良好工作氛围,及时推广宣传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在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中作出较大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3、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农民建房工作例会制度。街道将组织建立由相关部门办公室人员组成的业务指导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建房工作中碰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建立通报制度。为保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各片、各村各阶段的工作及时进行梳理,实行每月一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进展迟缓的,将予以通报。三是建立督查制度。党工委、办事处将专门聘请老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农民建房工作监督员,建立由街道纪工委、国土分局、城建办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办公室,对全街道面上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街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视察。为推进联系村农民建房工作,7月份街道班子领导将对联系村专项行动情况开展督查。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