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中心
(六)有效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积极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
许可持证率达100%,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
(七)进一步总结推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各个行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
责任单位: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成员办公室
(八)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全面覆盖各村、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九)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覆盖面100%;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协作单位: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成员办公室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全省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为目标,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方针和“标本兼
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
规范,食品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平安*、和谐*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深入调研,实施与创安、创卫联动机制,制订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实施方案,街道办事处成立领导机构,各相关单位也建立相应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营造创建
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4日—7月31日)
全面启动创安、创卫联动,街道、村二级共创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建设工作,各单位对照有关标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措施,初步实现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目标。
(三)总结完善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办、各单位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目标,总结创建工作成果并于20*年8月6日前上报街道创建办,街道创建办于8月10日上报市创建办。
(四)迎检提高阶段:(9月1日—9月底)
进一步对照完善,迎接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