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各办、所、中心:
一、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
1、街道、村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街道对村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责任单位:社发办
2、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街道工作考核目标;定期研究部署,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街道创建2个食品安全示范村(居),每
个村设有群众监督员。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3、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及办公室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
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广泛推广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街道主要集市和较大行政村建立农资连锁店,主要商品实行统一配送;基地采收农产品抽检合格率100%,市场农产品抽
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接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接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
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接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率达100%。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规范
1、积极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流通领域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实现禽类集中屠宰。积极推进食品配送工程,“农村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工商所、经济发展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2、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街道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检测手段有保障。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每个检测室每天检测样品不少于10个;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工商所、经济发展办、经济建设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