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的接报情况、牵头单位和责任人的落实情况、信访案件的处理意见和办结结果向管理区、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通报、要在规定时限内将信访案件的牵头单位和负责人的落实情况,办理时间、办理结果反馈给信访户、信访人以及相关人员。
4、街道信访服务中心要及时将情况复杂、影响较大、可能引起“三访”的信访案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信访部门汇报,以便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
(四)公示制度
1、公示对象:街道信访服务中心设立信访公示栏,将情况复杂、影响较大、适合公示信访案件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2、公示内容:
(1)信访户或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2)信访案件的起因、发生的经过和信访的焦点;
(3)信访日期;
(4)办理信访案件的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限;
(5)信访案件的办结结果或办理未果的原因;
(6)群众意见。
3、公示方法:在街道信访公示栏中公示,也可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中同时公示,特殊情况可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公布。
4、群众监督:通过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本街道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监督,促进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地开展信访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和政治任务,全街道机关干部、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加强信访工作是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手段,是树立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摆到议事日程,真正做到组织有保证,制度有保障,工作有措施,把本街道的信访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联动配合,整合力量。做好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纪律的、经济的、教育的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需要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信访服务中心要发挥信息、指挥、协调的作用,街道纪委要根据信访工作的需要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司法所、信访办、法律服务所要运行好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大信访”的格局。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大胆开拓,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全面提高我街道的信访工作水平,实现本街道信访工作的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