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开展思想教育整治方案
习实践活动由区教育局党委负责。区委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协调组,派出指导检查组加强对各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指导。各乡镇党委、教育局党委要派出指导小组,跟踪指导所属学校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学校党组织要全面负责本校的学习实践活动,及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注意邀请本单位党外人士、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二)创新载体,务求实效。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实践载体,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创特色",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的同时,要结合学校的特点,运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增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生动性、实效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发现和推广一批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
(四)统筹安排,抓好组织。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使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有机衔接起来。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构建和谐校园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