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要继续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主管党(工)委负责本辖区和本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学习实践活动负总责、抓落实。要注意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外负责人的沟通协调,邀请党外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负责人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利用学习实践活动的契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科学发展,同时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企业登记、年检,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的摸底调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组织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中的党员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2、加强指导检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指导检查组和指导协调组,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协调。各主管党委(工委)也要成立指导检查组,派出指导员,负责指导所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时,要注重培育典型,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分层确定学习实践活动重点,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区委下派到各企业的党建指导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指导企业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注意工作方法。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紧密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因地制宜,灵活安排,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新经济组织党外负责人的意见,特别是对涉及企业的敏感问题,要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协调处理好党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外负责人的关系,多沟通、多协商,提建设性意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负责人"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4、搞好统筹协调。要妥善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生产经营的关系,既要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又不能影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渡过难关,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要着眼于不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凝聚新力量,最大限度地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最大限度地把新经济组织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