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新农合整治方案
合力推进。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到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一件大事。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务必要把收缴农民参合资金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实行资金征缴逐级负责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村级组织的作用,将农民参合率纳入乡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发动,积极推进。要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日程表,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宣传资料及挨家挨户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在合作医疗的意义、筹资额度提高后政策调整及典型受益者宣传上下功夫,消除农民对逐年提高筹资额度的疑虑,讲清增加筹资额度主要是为了提高参合农民就医报销比例和受益率,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改变群众参合观念,变“要我筹”为“我要筹”,提高农民自愿参保率。
(三)规范运作,逐步完善。要不断探索新方法和总结新经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集资金是根本,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筹资任务。在资金筹集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政策和标准进行,要在充分考虑群众意愿、乡村集体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完善筹资方案,决不允许垫资。同时于12月20前完成本乡镇(街道)参合人员信息资料的录入工作。
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