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企业及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区委区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工作主线,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区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顿任务和工作措施
重点就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继续按照《*市*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的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和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1.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把生鲜乳收购关,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2.整顿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渔药等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其它隐性成分行为。开展对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清查行动。3.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及在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4.规范农资市场。强化农资市场准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培育壮大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全面推进小农资店整治,加快小农资店的规范和提升,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区建设。5.强化水产品监管。组织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清理工作,深入推进水产养殖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督查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6.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7.加强监测抽检。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大力开展水产品药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的监督抽检,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2.深入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和规范,继续推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整合提升的“五种模式”,进一步明确基本规范和要求,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3.加强证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