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制定我区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深入开展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无公害农(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组织适宜农产品产地区域划定,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四)生产加工环节
1.有效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在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查处率达100%;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获证产品全部加贴qs标志,食品生产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制度。
3.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
(五)流通环节
1.有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和整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开展扩面、提质工作。按计划完成乡镇连锁超市和农村放心店覆盖任务,乡镇连锁超市和农村放心店规范经营;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示范店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80%以上,探索解决“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3.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
4.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贸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全区综合性农贸市场都建立检测室。
5.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有保障。配备快速检测车,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工作。
6.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上市猪肉100 %来自点屠宰企业[场];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六)消费环节
1.有效开展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