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体现公平,确保有序。
(二)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评价原则。考试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考试的内容、标准、办法要体现普及性,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培养兴趣,发展特长。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加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通过体育中考,切实施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断提高体育学科教育教学质量,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培养学生终身锻炼观念,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锻炼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
(一)考试内容。包括体育平时成绩、体质健康水平、运动技能素质三部分。
(二)分值设置。满分为30分,其中体育平时成绩10分、体质健康水平5分、运动技能素质15分。
四、考试时间
200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五、考试办法
(一)体育平时成绩(10分)。由学校负责具体评定工作,重点评定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2009年初中毕业生体育 平时成绩按初二、初三两学年评定,分值每学年5分;2010年起,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按初一、初二、初三三学年评定,分值分别为3分、3分、4分。
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为不合格,该学年成绩为2分。评定成绩必须及时公示,由县(市、区) 教育局进行监督。
(二)体质健康水平(5分)。由学校负责具体测试工作,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初三学年测试成绩计分,成绩达到优秀的为5分,良好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必须及时公示。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抽查,凡抽查未达到原成绩的80%以上的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重新测试。
(三)运动技能素质(15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测试。测试内容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测试项目(1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或100米游泳。
第二类测试项目(5分):篮球运球上篮、排球垫球、足球颠球、乒乓球对墙打、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每位考生测试两个项目(第一类、第二类分别测试一个项目),由考生根据当地条件和自己的兴趣爱好与特长自主选定。
往届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