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安全管理整治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校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学校,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既要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校舍、学生接送车等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治,又要切实加强化学实验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既要突出抓好汛期、暑假、“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又要注意加强日常性管理和检查力度,力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治理行动,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安全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学校安全设施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月报告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安全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校要充分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紧紧依靠管理人员、教师职工和广大学生,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切实加强隐患治理,提高安全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