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食堂”工程,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寄宿学生“送营养工程”,给学校健康教育提供硬件和环境支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食堂分级量化管理,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及饮用水的卫生监管,确保师生用餐、饮水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学校卫生综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措施,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努力按规定配备好专(兼)保健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建立学校突发卫生事件联络员队伍,组织培训学习。
4、加大经费投入,规范工作档案。各地应逐条对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配足教材教具,改进教学卫生,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确保20项ⅲ级指标合格;改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建立和巩固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营造健康环境。做好各想健康教育活动材料收集、记录,规范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5、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督查。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健康教育评价工作。市及区直属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自评得分应达90分以上。每年9月前学校应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上学年评价表、健康教育总结及下学年健康教育计划。认真做好健康教育的建档工作。学校每学年应对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自查,由教育、卫生等部门进行检查(抽查),学校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学校健康教育与卫生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对在健康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教育、卫生部门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六、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基本途径和要求
1、以省地方通用课程《人·自然·社会》的健康教育模块及《体育与健康》教学为重点,确保每周0.5课时的课堂教学时间,系统开展健康教育。
2、在体育与健康教学中,积极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以全面提高学生身心健康为目标,将体、卫工作密切结合,在体育与健康课综合改革方面形成特色。
3、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和家长做好学生的年度体检工作,重点做好入园(托)幼儿和中小学新生的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对特异体质学生应在学校体育等各项活动中予以照顾。
4、积极开辟宣传阵地,加大健康教育传播力度。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橱窗、广播站、图书馆、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网页、电视课堂、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各校应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橱窗(黑板报),每月至少更换一次。有条件的学校应在网站上设立健康教育专栏。
5、学校应设立咨询室,利用校医(保健教师)或组织专家开展定期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含心理咨询)。
6、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为契机,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教育力度,引导学生远离不健康的生活、学习方式,追求文明的学习、生活方式,学会自律和自我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