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形成率。
5、切实抓好学校(园)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校(园)的食品卫生达到创卫要求,建立健康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晨检。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传染病防治网络,规范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严格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6、完成创建台帐资料。各校(园)要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创卫要求,结合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时上报各种资料和创卫信息。
(三)自查、自纠、迎检阶段 (10-12月)
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照创卫标准,再检查、再整改、再落实,进一步巩固成果;自查自纠、提高水平,做好迎检准备。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创卫领导机构。*区教育体育局已建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指导、督查全区学校(园)创卫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卫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落实创卫责任。
(二)加强各级爱卫组织力量。各校(园)要进一步充实爱卫工作力量,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以充分发挥爱卫组织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作用,确保创卫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各学校(园)“一把手”作为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主要领导责任,亲自担任组长,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把辖区内创卫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实行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的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同时也是本单位创卫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解决、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与联系。
(四)落实资金保障。各校(园)要安排创卫专项经费,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工作督查。为保证创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加强全区学校(园)创卫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一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我局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园)的开展创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任务落实情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二是建立创卫督查制度。
(l)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创卫工作巡查;(2)要组织检查组对各校(园)的创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三是落实奖惩制度。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被查到三次以上落实不力者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说明缘由;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则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四是建立创卫工作例会制度。由责任单位汇报上月工作进度和本月工作计划,我局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交办。
(六)广泛开展创卫工作宣传。群众是创建主体,各校(园)要通过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的、意义、标准和工作要求,营造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投入创卫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自觉行动,并做好创卫工作的新闻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