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强化地质灾害整治方案
(二)完善机制,加强巡查督查。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落实五项机制。一是险情监测巡查制度。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开展监测工作。二是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要在台汛期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要确保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到位,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三是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灾情上报区府办、应急办、防汛办、国土局。四是应急准备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落实包括值班、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防灾措施。每个地质灾害点要做到“七个一”:一块明白墙、一张明白卡、一套避灾预案、一支应急抢险小分队、一组值班人员、一个应急避险统一信号、一组值班报灾电话(包括区、乡镇、村)。五是调查督查机制。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国土、水利、建设、交通、旅游、教育等相关部门及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对管辖范围内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区政府。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利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省防汛防台日等特殊节日,组织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要深化“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成果,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