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工程主管单位将该类用地于今年4月30日前报我局,我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重点工程建设结束后,对占用基本农田及农用地等堆放废弃物的,由乡镇(街道)督促工程建设主管单位组织彻底清除,时间要求在今年5月份完成,并恢复原土地利用条件。
(八)其他违法用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方法和步骤
本次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自2009年4月中旬到2009年5月底前基本结束,在工作方法上采取局领导包片负责,局中层干部挂联乡镇(街道)指导的方式开展工作,在步骤上主要分三个阶段,即纠正完善阶段和依法处罚(处理)阶段及补缺总结阶段。三个阶段各有侧重、贯穿始终、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一)纠正完善阶段。时间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重点抓好违法用地的继续清理,对未经农转用的企业(项目)用地;农转用后未供地的企业(项目)用地;规模种植、畜禽养殖业用地;竹木产业堆料场及简易用房用地;取土取砂后的用地;重点工程项目堆料运输等临时使用土地可以办理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或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二)依法处罚(处理)阶段。时间在2009年5月20日前完成。重点抓好对不能纠正和完善的各类违法用地的处罚(处理),基本原则是指导乡镇(街道)对占用基本农田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难以调整的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违法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对农村村民建房的违法用地参照(江政发〔20*〕52号)、(市委发〔20*〕27号)文件结合处罚(处理);其他违法用地,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三)补缺总结阶段。时间在2009年5月20日至5月底完成。重点抓好对违法用地整治的查遗补缺工作,指导挂联乡镇(街道)对违法用地整治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确保各类违法用地整治到位,并对整治情况指导总结后报局监察大队。
五、工作要求
这次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涉及内容广,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导,确保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实现市政府开展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以周君望局长为组长,邵华、何小平、柴卫星、王振华为副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柴卫星副局长负责协调本次整治工作,工作机构设在局监察大队,姜井雄大队长负责抓好整治具体实施工作,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指导,明确分工。各包片领导及挂联乡镇(街道)中层干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协助乡镇(街道)开展整治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防止在本次整治工作中出现脱节问题,必须明确分工,具体如下:1、未经农转用的企业(项目)用地的报件材料由局耕保科受理,整理后报批,报批前由局监察大队提供处理依据;2、农转用后未办理供地的企业(项目)用地由局利用科受理报批;3、种植、养殖业用地备案及竹木产业堆料用地、简易用房用地和重点工程建设堆料运输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整治期间由柴肖华、江国民、陈斯组成办理小组,办理地点设在局11楼11*室;5、取土取砂违法用地以水产养殖项目审批时,其地类由局地籍科审核;6、农村村民违法建房处罚后办理手续时,由局行政中心窗口受理办理。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责任人员要对本职责内整治工作负责。包片领导要对本片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对本片重大及疑难问题及时协调、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并督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