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2.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规章体系。
(2)在水利建设项目立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环境评价、移民评价工作,保证勘察设计工作深度和质量。
(3)严把全市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全面实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条件情况公示制度,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4)严把开工报告审批关,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44号)等有关规定审批开工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报告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严肃处理。
(5)加强监理单位管理,认真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开展监理工作,严格监理程序,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提升监理服务质量,不断规范监理行为。
(6)强化质量责任制,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都要确立质量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质,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质量监督,强化质量检测。
(7)建立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将基坑支护、高边坡、洞室开挖、爆破、起重吊装等易发安全事故的施工环节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
(8)把好工程验收关,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9)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保证建设资金安全。
(10)重点打击水利工程建设中征地移民不执行标准、拖欠工程款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11)加强项目稽查督导,深入开展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强塘固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等项目的稽查,强化督促整改。
3.责任单位:质监站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四)推进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1.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2.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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