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提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不垮一座库坝,不溃一处堤防,不发生水利建设施工人员死亡事故,不发生水利水电机电设备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全力构建生产安全、系统安定、职工安康的和谐水利。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建设水利项目;
2、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
3、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章制度行为的;
4、河道采砂中的非法偷采行为;
5、违规涉河建设项目;
6、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作业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度汛安全的;
3、未制订应急预案和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够的;
4、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