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健全水利招投标制度,完善水利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制定水利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招投标的监管。(责任科室:局纪委牵头、各科室配合)。
2、规范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制度。继续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监督、项目分包、工程变更、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和验收管理等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责任科室:局纪委牵头、各科室配合)。
3、建立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制度。省管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审查,项目法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向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市管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审查,项目法人应当同时向水利局进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查询。(责任科室:局水利科)。
4、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廉政监督机制。建立水利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制度,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以规范约束各参建主体行为。(责任科室:局纪委、办公室、水利科)。
(五)推进和规范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1、规范水电资源开发行为。进一步落实水电开发“资源、经济、生态”三大补偿机制。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程序,加强水电资源开发权转让收益监管,推进水电资源市场化配置。(责任科室:局水电科)。
2、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建立健全河道采砂公开拍卖机制,督促各地制定并完善拍卖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河道采砂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河道采砂规划,健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制度,规范河道采砂许可行为。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责任科室:局河道所)
七、坚决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工作的良好势头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责任科室:局纪委)
(二)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治对策措施。对典型案件,要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提出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以查促教,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查促管,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以查促建,找准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