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局深化车辆下乡整治方案
6.市质监局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和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市财政、经贸、物价、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加强对补贴资金、车辆报废、购买、转让过户以及市场秩序、价格、产品质量等的管理与监督检查,防止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广泛宣传,完善服务。
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启动后,市财政局、市经贸局要会同宣传等有关部门,制订统一的宣传计划和宣传内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印发宣传单(画)、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内容,让农民全面了解知晓政策,充分调动农民购买积极性。有关部门要建立实时监控体系,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动态,并定期到基层指导工作,开展调研,认真分析问题、建议,及时改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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