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及频次
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对象为参加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成人每两年体检一次,7岁以下儿童和中小学生(包括高中和职高学生,下同)一年体检一次,乙肝表面抗原和gpt的检测均为每两年开展一次。
二、工作目标
根据第一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际及省政府工作任务要求,全市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指标调整为60%以上,其中20*年要求达到30%以上,努力做到参合农民应检尽检,实现“无病早预防、小病早发现、大病早治疗”的目的。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体检项目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实际确定(详见附件1)。体检内容包括物理体检(内、外科)、心电图、乙肝表面抗原、gpt、b超(肝、胆)、血常规、血糖等。体检项目包报衢州市卫生局备案后实施,各体检单位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体检项目。
根据学生和儿童的特殊情况,7岁以下儿童的体检,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要求执行,乙肝筛查采取家长自愿检测的原则进行。中小学生体检按照学生预防性健康体检的要求执行。
在自愿的前提下,将重点人群(外来婚嫁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高危职业从业人员和本地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hiv抗体检测纳入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农民健康体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296号)有关条款,胸透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开展。
参合农民实行免费健康体检,所需体检经费按实际体检人数每人30元计算,由市财政统一审核拨付。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参合农民健康体检是省委、省政府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促进身体健康,推进社会和谐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有序推进。特别是要加大宣传发动的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第一轮农民健康体检的成效,向农民宣传健康体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农民的健康保健意识,提高农民参检的积极性。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卫生、财政、教育、计生、民政、广电、新闻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导,增强农民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农民参与合作医疗和健康体检的主动性。
卫生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对体检医生开展业务培训和资质审核。并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健康体检工作进行指导和质量检查。
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体检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教育部门要协调组织好全市中小学生、幼托机构儿童的健康体检工作。
计生部门要协调好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配合各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