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局党组要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环保工作实际,查摆重点问题,分析形成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环保工作新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形成有检查、有分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
3、民主评议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初步形成后,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对分析报告进行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将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充分吸收到分析检查报告中来。在全局范围内,公开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6月22日至8月31日)。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局党组和各科室单位分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三明确、一承诺”的要求,即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使整改方案做到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后,要通过会议、文件、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布,作出公开承诺。要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按照整改落实方案,选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要把整改工作与污染物减排、生态建设、环境维稳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市印花浆行业污染整治”、“江贺公路沿线木材加工企业锅炉黑烟专项整治”、“城区服务业锅炉、茶水炉黑烟专项整治”、“长台溪重金属污染整治”、 “淤头、贺村水网地区水质富营养化治理”等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与环保“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完善机制体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我局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积极创新管理模式,为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项目服务,推动项目审批制度化、法制化,研究提出环境准入全套政策,推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融入经济发展,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和资金外联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为我市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要突出重点,把广泛开展“五千”专项行动贯穿于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做到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局学习实践活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毛卓兴同志任组长,蔡泉井、叶正善同志任副组长,王伟、陈再旺、徐李琦、王向亮、池刚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李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再旺同志兼任联络员,朱伟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兼信息员。叶正善同志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围绕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要向全体党员宣传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展和成效,还要集中组织宣传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及环保工作的重点、亮点和取得成果,努力营造学习实践论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本局内网资源,开辟学习宣传专栏,同时要向上级和媒体多报信息报道。
(三)加强统筹协调。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开展环保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自觉以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