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市天行健公司(蔬菜)、林山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奋发粮油贸易公司(稻米)、荣盛食用菌公司(白菇)、恒亮蜂产品公司(蜂产品)、天蓬畜业公司(生猪)等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市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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