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评以及部分项目扶持等。
(五)加强督查,搞好评比。要建立创建工作督查队伍,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并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20*年上半年)
建立健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机构;及时举行创建启动仪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责任单位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各责任单位在4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二)落实措施(20*年—2010年)
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按计划分步实施各项创建活动。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通报活动情况。邀请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领导及专家指导我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
(三)申报验收(20*年和2010年)
20*年申报省级森林城市,2010年申报国家森林城市。按申报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制作音像资料,准备验收资料和现场,迎接评审组考核验收。
(四)总结表彰(20*年—2010年)
创建期间,由市创建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对各创建责任单位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年度考核评比,总结经验。对创建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