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发展电子监察建设方案
(三)落实建设资金。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由市发改局立项后,列入20*年市政府投资项目,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今后的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确保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能真正发挥其监督、监控的作用,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省电子监察绩效评估量化标准》对各部门的行政效能进行考核,定期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作为对部门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各部门的建设进度考核和行政效能考核将纳入市机关部门年度争先工作目标考核。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如期建成,尽快发挥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