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制度落实,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给水排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辖区内无马路市场和无证、占道经营。
(17)新建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所属街道、小区有花、有草、有行道树,基本消灭裸露地面,主要街道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景点,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18)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基本无蝇蛆。
(19)远离镇区,独成体系的区,应有相应的垃圾、粪便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80%和70%。
4、环境保障
(20)近两年内全镇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基本上无严重污染源,个别污染严重的企业已有近期搬迁计划,并且经费落实。
(21)大气悬浮微粒年日产均值(tsp)≤0.350毫克/立方米。
(2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汽车禁鸣达到全市有关规定。
(2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
(2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2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并且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26)辖区内无超五类的黑臭水体。
5、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27)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检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合格率≥95%。
(28)旅馆、美容美发、歌舞厅、公共浴池、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29)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管理单位,应当兼有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监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6、食品卫生
(3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测评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食品卫生监督合格率≥80%。
(31)食品加工制销售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搞好生产经营管理,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注要求。
(32)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露天制作,销售食品应由防尘、防蝇设施,餐具应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严禁无证、占道经营。
(33)有预防食品中毒的措施,全镇食品中毒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逐年提高,近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病。
7、传染病防治
(3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有关资料齐全。
(35)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36)医疗机构应该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设有专职人员,应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开设肠道门诊,并设有预防传染病和健康教育的宣传栏。
(37)无甲、乙类传染病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