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公室参照管理方案
核登记,并参加本单位同批登记考试和考核。
(四)公示名单。拟考核登记人员名单、拟考试考核登记人员名单报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名单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试考核。拟考试考试人员填报《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参加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六)确定拟登记人员。根据考核和考试考核合格的情况,确定拟登记人员,并将名单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公示5个工作日。
(七)登记报批。拟登记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按规定程序报批。
(八)工资套改。人员登记工作完成后,按照区人事局的统一安排,参照*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工资套改工作。
(九)检查总结。认真总结,重点核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开展人员登记工作,形成专题总结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参照管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要坚持按规定的登记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严格进行审核登记报批。
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