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师范大学党支部创新组织活动方案结项验收表》(见附件2),经各学院(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经审查验收不合格者两年内将不再给予其它创新组织活动项目的立项。
7.评比表彰。党支部创新组织活动将纳入每两年一次的“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比,对实现预期目标、有创意、效果突出的项目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推广。
四、经费支持
1.经费来源:为鼓励、促进和保障党支部创新组织活动的开展,学校党委设立党支部创新组织活动方案专项经费,对通过评审立项的创新组织活动项目进行资助。
2.支持标准:教工党支部创新组织活动方案1000元/项,学生党支部创新组织活动方案600元/项。
3.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将下拨至各学院(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教育经费专用账户,由学院(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餐饮),厉行节约。
4.鼓励各单位对学校立项项目在经费上给予配套支持;对未被学校立项的创新组织活动方案,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并指导实施。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支部创新组织活动方案立项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党支部创新组织活动方案立项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实效。
2.积极探索,加强宣传。开展党支部创新组织活动方案立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基层组织活动的一次探索。各学院(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研究解决我校党支部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加强我校党支部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对于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宣传报道,共同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