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县效能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10月31日)
创业服务年活动中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召开座谈会,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创业服务年”活动所牵头重点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制定出台科学具体、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县效能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创业服务活动各项任务和措施,不断推动创业服务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0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结合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进行绩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检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单位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年12月20日前报县效能办。县效能办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乡镇、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年终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六、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县创业服务年活动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县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人人有目标、层层有责任,真正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要扎实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调动各乡镇、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与其它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充分利用本地本部门原有的各种载体,善于借势,善于结合,善于统筹,达到共同推进、共同提高的目的。要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机关效能的提升,促进服务创业水平的提高,促进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四种手段,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县效能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作用,不定期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采取“问题提醒单”、“责令纠错单”、“违纪告知单”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要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查处有令不行、为政不廉、作风不实、执法不公、效率不高等行为,确保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