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2010年在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以及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营造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难题,激发全民创业活力,为加快实现“和谐崛起,强县富民”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增强机关服务意识,明确机关服务职责,规范机关服务行为,提高机关服务能力;激发创业热情,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方便创业融资,提高创业成功率,做到“审批办证零障碍、创业服务零收费、项目对接零距离、政策落实零折扣”;促使行政审批效率有新的提高,投资兴业环境有新的变化,创业服务体系有新的突破,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有新的跃升,顺利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实现泰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全县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创业服务对象为: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全民创业。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开展创业宣传,营造创业浓厚氛围。
1、加强创业文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开辟专栏、组织系列报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培育与时俱进的创业文化,宣传、普及有利于激发人们创业热情的事业观、财富观、信用观和成败观,形成“人人参与创业、人人服务创业”的良好局面。
2、加强创业政策宣传。重点宣传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形成政策落实倒逼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
3、加强创业典型宣传。积极开展推荐和评选“创业之星”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和活力,大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泰和通讯》编辑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并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形成创业激励机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规范我县创业扶持政策和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出台我县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编制实用、可操作的创业扶持政策和法规目录。
2、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非公有制资本准入领域,降低创业门槛,平等对待各类资本,进一步放宽工商登记、企业集团登记、企业名称登记等登记条件,精简前置审批条件。
3、切实落实促进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税费减免、岗位补贴、融资支持等优惠政策。建立创业激励基金,对从事创业活动的个人给予相应补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