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构,整合安商、教育、农业、科技、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各类创业资源,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融资贷款、跟踪指导等创业服务。强化政银企合作,落实好政银企长效对接机制,积极筛选一批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和对接,帮助企业争取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积极搭建创业服务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
(五)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把查办案件作为服务创业的重要手段,严肃查处一切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确保为创业者创造便捷、高效、和谐的政务环境。严厉查处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强行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坚决查处利用行政职权搞中介服务垄断的行为;严厉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
(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要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要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负责任、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要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务实型干部;要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七)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创业政策,使创业者人人知晓创业优惠政策;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注重宣传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和活力,全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0年2月10日-2010年2月28日)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和县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通力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于2月24日前报县效能办。
(二)组织实施(2010年3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各地、各部门要重点解决服务创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标本兼冶、注重实效、着眼长效。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市、县确定的重点工作,做好对接和信息沟通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评(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22日)
各地、各部门要对七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严格绩效考评,考核结果报县效能办。要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七、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 到位,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勇于创新,注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