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五个方面重点工作牵头处室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相关配合处室要通力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作考核方案,分别于3月6日和3月2 7日前报局效能办。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评(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严格绩效考评,考核结果逐级报局效能办。机关及直属各单位要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由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局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直属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要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使这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积极创新,完善机制。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善于总结,及时将服务创业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提高,上升到制度层面,从而形成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要创造性地运用上级政策和规定,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要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创业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最大效益,力争使全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各处室及系统各单位要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四种手段,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局机关效能办、各直属单位秘书科要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