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
3、进一步优化创业者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严厉查处对企业或赞助单位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行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坚决查处利用行政职权搞中介服务垄断的行为,全面实行中介服务市场化;严厉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
4、继续加大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环境的监测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工作,加强对创业者和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及时受理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严肃查处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牵头部门:局纪检监察室
配合部门:体育市场处、体育总会秘书处
(三)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1、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
2、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负责任、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
3、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务实型干部。
4、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5、局机关(系统)继续开展工作执行力情况检查评价活动,切实提高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执行力,维护政令畅通,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市场处。
(四)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1、大力宣传创业政策,形成政策落实倒逼机制,促使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全面落实创业优惠政策。
2、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
3、注重宣传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创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监察室、体育市场处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0年1月4日—2010年2月28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和局机关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本单位、本处室的工作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直属各单位要明确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科室,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于3月8日前报局效能办。
(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