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带头人、员工群众贴心人”活动,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亮身份、比贡献、树形象”活动,通过开展党建示范点、党员服务先锋岗等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让广大群众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立足岗位比作为、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燃起岗位激情,激发工作干劲,成就工作业绩,兴起创争热潮。2011年“七一”前,区委结合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表彰,对开展“立足岗位比作为、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锋党员干部,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区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专项表彰。我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分四个环节进行: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区委4月底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区委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主体载体、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二是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三是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创先争优”活动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阶段(5月中旬—2011年6月底)。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分类设置先锋岗。本着有利于党员干部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区别不同层级干部的职责任务、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先锋岗的数量,科学制定各类先锋岗的标准条件和考核办法,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立足岗位定目标。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的党员干部要结合“岗位·作为”大讨论活动期间确定的目标、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标杆,明确赶超目标和落实措施。三是积极作为创佳绩。强化“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的拼抢意识,自加压力,攀高比先,确保目标任务能突破,岗位实现新作为。四是完善制度建机制。紧紧围绕岗位作为和工作执行等方面,完善考核办法,健全科级干部360度全方位、全程化、全时段考核体系,实现用制度管理人,靠机制激励人,确保有岗就有责,缺岗有替补,失职必失岗,用权有监督。
(三)对标进位、进档升级阶段(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标树典型。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确定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示范点,采取新闻媒体集中报道、组织先进典型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