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帮扶工作。
县委组织部:加强“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干部的考察、任用和调配。
县纪委:对帮扶资金加强监管,对“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干部加强监督。
县直机关工委:加强对县直各部门、单位参与“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联络、协调和考核。
县教育局:1.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和助学金、减免学杂费。2.与县总工会等部门沟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等信息,联合开展助学帮扶活动。
县民政局:1.将符合*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按规定给予保障。2.对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职工进行医疗救助。3.对不符合*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但确实出现暂时生活困难的特困职工给予临时救助。
县司法局:为困难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县财政局:1.落实财政帮扶专项资金配套规定。2.及时拨付为困难职工送温暖的帮扶资金。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2.为困难职工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安排公益性岗位,消除零就业家庭。3.落实困难职工养老、医疗等“五险一金”。4.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5、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
县建设局:1.贯彻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实施办法》。2.督促建筑企业加强职工培训工作力度。
县卫生局:与工会共同做好困难职工的医疗救助等工作。
县工业经济局:1.落实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政策。2.做好企业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
县信访局:做好职工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加大困难职工信访督办力度。
县总工会:1.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帮扶工作网络。2.搭建帮扶中心工作平台,开设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帮扶项目。3.全面推进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对下级工会的帮扶工作进行协调、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4.做好对全县困难职工数量、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帮扶需求和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汇总,及时向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如实反馈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5.负责帮扶资金的协调落实、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6.落实县“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建立帮扶体系。大力推进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四位一体”的维权帮扶工作平台,为困难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努力整合帮扶资源,开辟资金筹措渠道,拓展困难帮扶范围,将节日帮扶与经常性制度化帮扶相结合,资金帮扶与政策帮扶相结合,输血帮扶与造血帮扶相结合,为困难职工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四)实施四大工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一家机关单位帮扶一家困难企业、一名机关干部救助一户困难职工的“一帮一”、“一助一”活动,实施“2151”四大工程,即帮20家重点企业,救助1000户特困职工家庭,建5家帮扶爱心超市,实现困难职工就业培训1000人次。https://
(五)加强制度建设。
①建立健全生活、就业、医疗、助学救助及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工作制度,并张榜公示;
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