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3)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文字上或其他方面未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 7.答辩前一天,由教研室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和时间。 8.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40—50分钟,其中20分钟由学生本人简要汇报设计(论文)内容,另外时间答辩。 9,答辩委员会在答辩时,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1.认真选题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准备工作、设计方法、方案论证、以及课题方向等设计程序做必要的启发式的指导,但不得包办代替。 3.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等要进行认真审查。 4.参加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答辩,并结合学生毕业设计的全过程,对学生的基本概念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待毕业设计的态度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 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并屡教不改的学生,有权停止其毕业设计(论文),以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论处。
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通过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的答辩,方可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或学分。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记分。 3.答辩小组在答辩完毕后,应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答辩情况和导师给出的评语初步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4.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各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进行审定,并按学校规定标准和要求从各小组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候选人名单中评选出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系上报教务处。 5,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使其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指导性比例为:优:15—20%,良:30—35%,中:25—30%,及格及以下:15—30%。各档次成绩须按下列基本要求评定: (1)获“优秀”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积极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按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全面、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全部正确,综合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论证充分,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文字书写正确、工整。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美观,符合国标,设计的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正确流畅,表达能力强。 (2)获“良好”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比较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按时、较好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