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师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专业教研室 --- 专业教研室集体研究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 教研室主任批准 ---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系、教务处备案。
2.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为指导的每个学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审定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并提供有关的参考资料。
....为了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各系及教研室根据具体情况或学校要求,可提前半年及以上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中期检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其真正达到预期目的,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都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尤其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教研室领导、系领导不定期地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教务处则随机抽查。各级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是否正常;
(2) 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安排的预定计划进行;
(3) 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经常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听取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汇报;
(4)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态度和纪律如何;
(5)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完后,学生应在毕业答辩前提前一周将自己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等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和评阅。指导教师结合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事实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 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所提出的设计内容和时间,独立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3)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工作情况,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与他人合作能力等情况;
(4) 毕业设计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情况。
毕业答辩资格审查按华
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 到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毕业答辩由各系按专业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 单于答辩前张榜公布,同时公布答辩地点、时间和学生答辩顺序。答辩委员会参考“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和比例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写出评语。成绩评定中,要注重体现学生的独立见解、创新性和实践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 在系主任领导下组织并主持毕业答辩工作;
(2) 讨论和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为了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系和专业教研室可根据本系的具体情况,从已进行了答辩的学生中再抽取不同成绩层次的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性质的二次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为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在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