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值的还需要整理归档。
第五条 毕业设计的组织工作
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校、二级学院、系的工作职责分别为:
(一)学校教务处工作职责
1.在学校预算的基础上,落实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预算。
2.汇总各二级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
3.具体负责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做好全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选编工作。
5.督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登录、入档工作。
(二)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二级学院院长的领导下,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由各系主任参加,其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
2.审核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配备情况(题目、指导教师名单于第8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呈报教务处备案)。
3.督促、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工作情况。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5.负责组织、监督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评分工作。
6.做好二级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编印工作。
7.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以及经验交流。
(三)系工作职责
系是直接组织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单位,其主要职责:
1.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选定题目,组织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资料。
2.组织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指导书。
3.提出指导教师名单和分配题目。
4.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和质量,研究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5.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小组,根据规范化要求进行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参照附件1。
6.成立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所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工作。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程序一般分为资格审查、审阅、评阅、答辩和综合成绩评定五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