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与所选定的群体中的其他人相比较,主要考察他处于整个群体中的位置。显然,这种考试的成绩具有相对性。标准参照考试是以某种既定的成绩与所选定的标准作比较,看看他处在这个标准中的什么位置。显然,这种考试的成绩具有绝对性。秘书职业资格考试就是这样,它以秘书职业中某一个等级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操作熟练程度和职业道德要求等作为标准,考验应试者是否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应试者的成绩与个人的水平,以及所选标准的水平有关,而不与参加考试的人数,以及别人的成绩相关。秘书职业资格考试作为标准参照性考试,特别倚重秘书职业领域的技术技能专家,依靠他们雄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长期的工作实践经验来判断定和决定秘书职业领域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理解和操作训练度以及职业道德的水平,依靠他们确定等级标准。
6、职级制度和职称制度的利弊分析
以上两种制度模式各有利弊。职级资格制度主要是根据被评审对象所处机构的行政级别,确定相应的职业资格。这与我国的行政机构级别管理体制比较适应,也有利于职级与工资挂钩,可以有效地解决行政认可与资格准入和制度的技术性与现有秘书职位的千瓦性矛盾。但是,由于机构行政级别的限制,被评审对象的职称不能也不可能超过单位领导的行政级别,秘书工作的人员因机构行政级别和领导职数的限制,其职务资格的评升也将受到相应限制。秘书职称资格制度主要是侧重于被评审对象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评。这有利于调动长期工作在秘书岗位人员的积极性,特别是学历高、资历深、业绩突出的秘书专业人员,将不受单位行政级别的限制,而被评定为相应的职称,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但是,实行职称制度以后,打破了秘书人员与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政治待遇原有格局,有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
7、可行性分析(结论)
根据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在对秘书实行从业、执业入控制后,按单位性质实行分类管理是合理的,可行的。
第一,秘书职业覆盖面广,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且从业人员庞大。对这一庞大的社会群体在从业、执业之前实行准入控制,实施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制度,既符合国家关于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精神,又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优胜劣汰,有效地控制秘书人员的入口,提升秘书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对秘书群体实施职业规范化管理,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有其它职业制度可借鉴,简便易行,很容易操作到位。
第二,在对秘书进行从业、执业资格准入控制后,根据单位性质,分别实施职级、职称管理,符合当前的国情,符合秘书队伍发展的大趋势。在我国,秘书从业有特定的政治要求,政治性决定了我国秘书职业资格制度不可能完全按照其它职业的资格制度模式来进行,也就是不可能完全使秘书群体从党政机关单位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群体,而不受单位性质的限制。
第三,鉴此,在目前形势下,对党政机关秘书实行职级资格制度,对事业、企业单位秘书实行职称资格制度,两种模式同时运行,不失为一种最佳选择。一是可以较好地解决党政机关秘书从业人员的政治待遇,使秘书的职能、职位、职级与工资待遇相一致;二是可以较好地解决事业、企业单位秘书的工资待遇,使其与其它职业的职称制度相一致,与其它职业制度和国际惯例接轨;三是操作起来有章可循;四是条件成熟后,对党政机关秘书也可同时实行职称资格制度,或只实行职称制度,使职称与公务员职级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