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概论晓谕性公文通报及范例
和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集资问题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稳定金融秩序,坚决制止乱集资和确保完成今年国库券发行任务问题,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曾三令五申,并多次发出通告。今年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93年国债发行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3〕13号)中规定:要“继续贯彻国债发行优先原则。在国库券发行期内,除国家投资债券外,其它各种债券一律不得发行。国债以外的各种债券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国库券的利率”,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严格做好各种债券发行的审批工作。4月1日,国务院领导同志再次强调指出:“集资一定要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登报批评。集资要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要在国家规定的规模之内,利率不得超过国库券的利率。在今年国库券销完以前,一律不得发行企业债券。”4月11日,国务院又发出了《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的通知》(国发〔1993〕24号)并作了具体规定。但少数地区和单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我行我素,违反有关规定,在未完成国库券认购任务的
今年4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完成国库券认购任务之前,不按规定的程序审批,擅自决定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募集3125万个人股,并向社会发售认购证,引起群众上街排队抢购以及炒买炒卖认购证的现象。4月,山东省济南创建实业公司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向社会公开发行变相股票“‘不夜城’主体大厦建筑产权”。2月,福建省中联产业投资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伪造资信,蒙骗投资大众,擅自向社会发行“环球金融大楼五年还本持产权合同”,年均收益率达2667%。4月18日,上海市计委虽经国家批准发行浦东建设债券,但是以高于国库券零点五个百分点的利率发行。4月8日,河北物产企业(集团)公司(原河北省物资局)违反有关规定,委托建设银行石家庄第二办事处及所属储蓄所发售企业债券3000万元,债券期限为3年,年利率12。3%。
上述地区和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集资行为是错误的,经国务院同意,现通报批评,并作如下处理:
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立即制止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募集 个人股的活动,并对有关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在此事处理完毕前,暂不批准该自治区公开发行股票。
二、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立即制止济南创建实业公司发行变相股票的集资活动,并对有关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在此事处理完毕前,暂不批准该省公开发行股票。
三、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责令福建中联产业投资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清退非法发行“五年还本证券”所获资金,并依法对伪造资信、蒙骗投资大众、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及责任者进行处理。
四、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单位暂停浦东建设债券的发售,待国库券订购任务完成后,再以不高于同期国库券的利率恢复发行。
五、由河北省人民政府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文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