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第四条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五条乙方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内容及其工作条件,履行职责;并有责任按照甲方的工作部署与安排,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岗位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周休息1天,实行轮休调休。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所在岗位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750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第九条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4.48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35.85元/天,病假扣除标准为5元/天,旷工扣除标准为70元/天。
第十条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甲方按月将工资打到乙方帐户上,乙方在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随意、无故克扣乙方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1)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2)甲方代扣代缴的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甲方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