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责任者30~50元。
5.生产过程有不符合工艺要求的罚责任者50~100元。
6.需要进行工艺试验的(包括焊接工艺评定)必须在试验合格后才可编制工艺进行施工,否则罚责任部门100~200元。
7.生产分厂产品必须有相关的标准,工艺中所用标准必须为最新、有效的版本,否则每用一个作废标准罚责任部门50~100元。
8.审批的工艺不允许存在较多的低标准,若工艺的低标准重复超过3次,则罚责任部门每项20~50元。
9.已完工的焊接工艺评定的理化报告和试件必须在完工后2天内交技术部,否则罚责任部门每项30~50元。
10.设备制造前生产分厂所编制的工艺文件必须经过审批,工艺文件未经审批而设备制造开项罚责任部门每项100~200元。
附件三:
生产计划考核细则
1.生产部根据生产情况向各基层生产单位下达生产任务,各单位要正常接收生产任务,保证生产计划顺利下达。生产部根据接收情况给予50-500的罚款或奖励。
2.生产单位要按时完成生产计划,对于分期完成的生产任务,其进度要符合计划要求,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和能够提前完成生产任务的单位,分别给予50-500元的罚款或奖励。
3.各基层单位要服从生产部对全厂生产的统一指挥协调,从而保证全厂生产顺利进行,对于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影响生产的情况,给予50-500元的罚款。
4.机关各部门要以生产为中心,本着服务生产,服务基层原则开展工作。如有推诿扯皮,教条主义现象,进而影响生产,罚款50-500元。
5.生产部要积极组织各基层生产单位进行生产,协调机关各部门工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生产部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为基层服务。如因工作不利影响生产,罚款50-500元。
6.物资供应站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采购生产用料,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根据材料组织到货情况,给予50-500元的罚款或奖励。
7.质量管理部配合物资供应站对到货材料进行验收,保证材料及时发放。如因验收不及时而影响生产,罚款50-500元。
8.安全装备部要组织维护人员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根据设备管理情况给予50-500元罚款或奖励。
9.计划经营部要保证下达生产任务的图样、技术协议、经营计划及时准确,积极与客户明确落实有关事项。根据情况给予50-500元罚款或奖励。
10.生产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值班人员要按时向调度室报到,坚守值班岗位,及时处理解决各种事情,不能借故脱岗、串岗。
11.生产单位值班人员要服从生产调度安排的临时任务、紧急任务,积极组织人员、材料工装设备等,保证生产紧急任务顺利完成,并及时将完成情况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对安排的任务要检查落实,重大项目通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12.生产部调度室要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对于脱岗、串岗、不服从调度指挥的给予罚款50-500元。
13.各部门每周要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与会人员能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解决生产问题,对于缺席、迟到,不认真参加会议罚款50-200元。
14.基层各单位实行文明生产,严格各项管理加强检查和考核,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当天的铁屑及一切废料一定要清扫干净,并运出厂房指定位置,对不清扫和不运到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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