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试压的,焊道不允许喷漆,否则每台罚款100元。
4.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八、加工质量考核细则
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
(1)原材料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原材料必须经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每项罚款50元。
(2)锻件检验:出现以下问题每项罚50元:
a)锻件检验没按设计及标准要求的进行检查;
b)锻件外观有裂纹、折叠、结疤等现象存在:
c)没有工艺,对锻件进行私自补焊;
(3)机械加工成批产品必须做到首件检查合格后,由质检员在工艺卡上签字方可加工,违者罚款20元。
(4)对机加件,在图样上必须附有工艺卡片,如发现图样上未附有工艺卡片,对责任单位每项罚款50元。
(5)对机加件加工产品,操作者加工完后,必须认真在工艺卡上签字;质检员确认合格后在工艺卡上签字确认。违者每项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2.现场实体考核
(1)法兰加工:以下各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50元。
a)法兰密封面加工表面粗糙度不得低于图样要求。
b)未注公差尺寸的不得超过图样所规定的等级要求,
c) 法兰加工完后,必须按标准要求标识(合格标识和产品标识)。
d) 法兰其它尺寸符合图样要求。
(2)管板经加工后,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的加工尺寸,公差数值不得超过标准规定,表面粗糙度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管束孔必须铰孔、管板表面、孔内必须清洁,不准有油污、铁屑等杂质;否则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元。
(3)螺栓:以下要求如有一项不符规定,处罚责任单位20元。
a)螺栓所用材料不得出现裂纹等缺陷;
b)螺纹基本尺寸按图样要求;精度等级应符合要求;
c)螺纹侧面粗糙度不低于图样要求;
d)螺栓发黑前,氧化皮及毛刺必须清除干净;
e)螺栓抽检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f)螺栓按批号进行力学性能检测。
(4)管箱等的二次加工、封头坡口加工必须清理毛刺和内部铁屑,否则每件处罚责任单位50元。
九.本细则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并负责修订。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执行。原机械厂和机修厂制定的相关质量考核细则自行废止。
附件二:
工艺管理考核细则
一、总则
1.工艺管理是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艺文件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制定本工艺管理考核细则。
2. 工艺文件的编制应以设计文件、国家及各行业颁发的标准和规定及我厂厂标为依据,并与本厂工序能力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满足顾客的合同、技术附件及技术协议要求。
3.适用范围:机械厂各生产分厂。
二、工艺考核办法
1.工艺的编制必须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每一项扣责任人50~100元。
2.工艺的编制必须有编制、审核、批准,有漏项的罚责任部门20~50元。
3.工艺的下发要有收发文登记,有受控章和分发号,没有的罚责任者20元。
4.工艺更改必须有变更申请,不得随意变更,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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