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工序时还未处理,即作为考核内容。
(2)组对施焊前对口间隙、错边量超标一处罚款50元;棱角度超标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
(3)容器整体直线度超差罚款100元;
(4)组对施焊前椭圆度超标一处罚款50元;
(5)接管、支座安装必须符合图样、标准要求,超差一处罚款50元。
(6)塔内件安装必须符合图样、标准要求,超差一处罚款50元;
(7)钢板表面氧化皮及筒体锈蚀必须清除,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8)冷换设备穿管束时,组对施焊前管子伸出管板长度,超差一根罚1元;
(9)对随意减免试验或检验项目的责任单位每一项罚100元;
(10)列为停止点工序,如分厂未通知质监员检查而进行下道工序的,每项罚责任单位200元;
(11)总体检验应在产品制造完毕后,热处理及耐压试验前进行,如质检员检查合格后,质监员在总体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项目,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
(12)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a.试验温度、试验压力、试验程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违反一处罚款50元。
b.耐压试验分厂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质监员,质监员及时与市技术监督局联系,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制造厂,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c.试压工装、压力表必须满足要求,不能泄露,否则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3.竣工资料
(1)质检员应及时填写各项检验记录,质监员对停止点应及时确认,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2)分厂应及时索取材料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代用单、检验记录等见证资料,如有遗漏或延误,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对以上资料分厂如果未索取到或有困难应及时向质监员反映,违者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3)在耐压试验前,分厂将该设备的相关资料交质监员,耐压试验后,两天内将该设备所有资料交质监员,拖期一天每台设备罚责任单位50元。
(4)质监员对设备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检员,并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或完成的项目不合格,每项罚责任单位50元;
(5)质监员在竣工资料的审核中,单台设备资料中超过5处问题以上时,每超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无问题的奖励50元/台。
五、焊接质量考核细则
1.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工艺要求,并且有质量证明书,焊材储存、烘干、发放、回收必须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焊接施工必须由有效持证焊工进行;焊接必须有评定合格并经批准的焊接工艺,各分厂不能随便更改焊接工艺。以上有一项不合格,扣罚责任单位50元。
2.焊工必须随时携带焊条筒,焊后焊条头及焊丝头不能随地丢放,不带焊条筒,扣罚50元/人次;发现乱扔1根焊条扣罚100元,发现1根焊条头扣罚10元。每发现乱扔一米以上焊丝(不包括气体保护焊丝),每米罚责任单位20元;
3.换热器管束(新制造)管头必须用管对管板自动焊机焊接,特殊情况由分厂办理例外放行手续,必须由有关部门责任人员(设备、生产、技术等)审核,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方能改为手工氩弧焊,未经批准私自更改焊接方式,每台设备扣罚责任单位200元。换热器管头焊接的氩弧焊工必须是厂技术部备案的经考核通过的焊工,违者罚责任单位200元。
4.焊缝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