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年经营管理考核企划书
中考核。
四、考核内容
1奖励:只有公认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才能给予奖励。如下情况:
(1)工作质量受到生产分厂及部门的好评,加奖20-100元。
(2)受到厂以外的客户表扬,要视情节加奖50-100元。
(3)受到厂调度会等会议表扬的加奖20-50元。
(4)受到总厂表扬的,加奖100-200元。
(5)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成绩显蓍,加奖100-200元,或者直接奖励现金。
2.扣罚
(1)客户不满意或受到客户的批评;
(2)受到总厂的批评;
(3)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完成的不好;
(4)以上视情节扣罚100-300元。
(5)由于没有尽职尽责,职能工作质量不达标,受到批评或警告,扣罚100-300元。
(6)没有完成考核任务或没有上报“考核信息反馈表”,扣该部门50-100元,考核不认真,填报不及时,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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