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
一.固体废弃物(废渣、废铁屑、废钢铁、生活垃圾等),应在指定地点回收存放,在指定地点排放。不按规定地点回收、排放的扣罚单位100-500元,并要求整改。
二.废机油、洗油、瓦斯脱水后残液等液态废弃物必须用专用容器回收、贮存,不得随意倾倒,违者扣罚100-1000元。
三.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厂群冲突),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
附件五:
设备、资产管理考核细则
1.考核对象:各基层生产分厂和占有设备或资产的职能部门。
2.本《细则》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由安全装备部提供考核信息。
3.本《细则》考核,只扣不加。
4.各占有设备或资产的单位(部门),要按有关设备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达到厂要求的设备完好率指标(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一般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每降低1%,主要设备扣罚100元,一般设备扣罚50元。
5.各单位(部门)要按月及时上报职能部门所要求的报表和修保计划,并配合和监督承修单位做好修保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报报表和计划或不按时完成修保计划的单位(部门)依情节扣罚50-100元。
6.车辆维修以旧件换新件(100元以上的),旧件上交安全装备部,不上交者,每台次考核责任单位50-100元。
7.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用国有资产从事资产经营(包括设备、房屋出租等)每次扣罚责任单位该资产原值的0.5-2%,并没收经营收入。
8.对闲置、帐外资产要妥善保管、登记。闲置资产保管不善使之遭受损坏的,令责任单位恢复原资产,并扣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帐外资产隐瞒不报,发现后责令补办手续,并扣罚奖金100-200元;报废设备要按规定回收,私自变卖的,责令追回,并处罚责任单位该资产原值的3-5倍罚金。
9.未经批准私自进行资产内部转移或私自出借,责令其追回资产,并扣罚责任单位200-1000元。
10.年终考核,资产出现盘亏,处罚责任单位该资产原值3-5%罚金。
11.全年设备资产完好率达到99.8%以上,奖励该单位500-1000元。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附件六:
车辆费用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生产分厂及厂办、物资供应站、设备研究所。
二、本《细则》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由安全装备部提供考核信息。
三、本《细则》考核,只扣不加。
四、车辆维修及配件更换:
1.审批手续:车辆维修及配件更换必须由使用单位设备人员填写维修申请单,经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驾驶员持维修申请单经设备主管人员签字,超过500元的费用必须经主管厂长(部长)签字后,方可实施维修,承修单位以厂指定维修点为主,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外委修理。
2.车辆维修以旧件换新件,旧件上交安全装备部。
3.对各单位的要求:为便于随时掌握各单位维修费用,各单位应及时处理当月的费用,结算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为保证车辆维修质量,车辆维修时,驾驶员要全过程参与。
4.对承修单位的要求:为了便于管理,结算形式以单台为结算单位,按月结算。车型、车号、维修日期等项应填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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