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5元/人,按每天进入400人次·小时计算,年营业额为36万元;
餐厅、娱乐室、茶座按4-10月实际使用天数210天计算,每天有50人就餐和娱乐,每人消费20元,年营业额为21万元;
住宿按4-10月实际使用天数210天计算,每天有20人留宿,每人消费80元,年营业额为33.6万元;
其它营业性收入每年2万元。
6.1.2成本费用,共计62.05万元。
a、雇员工资,按每人每年0.3万元计,每年13×0.3=3.9万元。
b、管理费用,按收入5%计,每年4.75万元。
c、水费(包括饮用水、游泳池用水,游泳池排放水可用于绿化),每年10万元。
d、电费,每年5万元。
e、年折旧及维修费(按头重脚轻总额192.5万元计,折旧匀限25年),每年7.7万元。
f、维修费,每年5万元。
g、低值易耗品,每年10万元。
h、其它费用,如燃料费等每年10万元。
i、营业税参考饮食行业税率6%计征,每年5.7万元。
6.1.3营业利润年均为32.95万元。
6.1.4投资利润率为34.68%。
6.1.5投资利税率40.68%。
6.1.6盈亏平衡点
盈亏平衡点=固定成本/(营业额-可变成本-税金)×100%
=32.45/(95-23.9-5.7)×100%=49.62%
通过盈亏平衡计算,当盈亏平衡点<49.62%时,该项目产生效益。
6.1.7投资回收期
投资回收期=出现盈余年份—出现盈余当年资金偿还额/出现盈余当年收益总额=6-32.95/95=5.65(年)
6.2社会效益
6.2.1项目建成后,既可扩大社会就业机会,又带动了社会其它产业的发展,形成地方经济协同发展,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6.2.2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丰乐镇昌隆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们保护环境、保护资源。
第七章结论建议
7.1本项目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和开发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建议有关部门及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协调与领导,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并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力争使本项目早实施、早见效。
7.2该项目涉及的景点设施、场地复杂,且数量多,建议开发商科学规划、科学管理。